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人〔2015〕48号)和《关于做好免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工作的通知》(南教人〔2015〕58号)的要求,现将经区教育局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见表格),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接待(来信投递)股室: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联系电话:0599-61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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