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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音乐备考之《合唱与合唱指挥》:合唱技能与技巧

合唱,就它作品本身组成的条件来说,是一种音乐和语言文字的相互结合体。因此,作品演唱时,不仅对其在音乐的表现上要求做到完美无缺,同时在文学语 言上也必须予以同样的要求。合唱演唱者必须充分地注意语言的规律和特征,掌握语言在歌唱时的特有规律,以便在演唱合唱作品时更好、更完美地表达作品的思想 内容。

在歌唱时,我们有这么一个要诀:“说声母,唱韵母。”也就是说,声母是不能发音的。先必须具备各字韵母的发音形态,然后在这个形态上喷发出声母,并在同样的形态上唱韵母。而整个音符的时值,绝大部分是让韵母占有的。

当一个字吐出以后,口型的大小一定要保持到底,中途不可改变,如果稍稍松劲,字就会模糊走样,尤其是有韵尾的字。但吐字时,嘴的动作却不可过分夸张,必须动得灵活自然,敏捷利索,面部表情不要僵硬。

在演唱合唱作品时,切记不能孤立地讲求咬字和吐字的规律。咬字和吐字的规律不过是表达作品思想内容的手段之一。

根据合唱作品的内容、情绪和风格,咬字和吐字的要求也应该有所不同。抒情性的作品,咬字吐字就应该清晰而柔和;雄伟壮观的作品,就应该强调声母,并尽力保持韵腹和韵尾的结合体的贯彻及字与字之间的衔接。

一、合唱作品的理解

不同的演唱者、指挥者在为某作品进行艺术再现时,因为描绘的角度不同,也会出现不同的表现。这也包括对逻辑重音的选择及高潮处所的安排。但尽管描绘 的角度不同,作品主题思想却必须是一致的。可以这么说:虽然从不同角度去理解作品、描绘作品,而且出现局部的差别也是允许的,因为不可能所有的人对作品的 理解会完全一致。但是,在理解作品、认识作品的过程中却不允许任何轻率从事;一切表现手法必须通过深思熟虑。

二、色调的处理和表现

表现作品,色调是一种不可缺少的手段。有了合理的色调,再以作品内容来充实它、贯穿它,这时,这种合理的外衣——色调,因贯穿着作品的内容、思想感情,在进行作品的艺术再现时,其途径才是合理的,可靠的。

可以从一个指挥对作品的色调安排的合理程度来衡量他对音乐艺术的造诣。指挥对于作品色调的安排恰当,是依靠他对作品的详尽探讨和钻研来获得的。同时也需要对作品具有创造性的再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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