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难点突破】
1.分封制的实质及其利弊
分封制实质上是一种周王室宗法血缘关系,联合同姓及异姓贵族建立起来的武装驻防,以维持周王对各族人民的统治。分封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家族内部及 家族之间的矛盾,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生产力的发展,使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同时扩大了疆域。更重要的是,由于打破了殷商时代各方国聚族而居的血缘 政治状态,为未来向成熟的地缘国家发展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作为中华民族主体的华夏族的生长聚合。由于通过分封建立起来的是一个用宗法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政 治军事同盟,各诸侯国保持了相对的独立性,具有较强的离心力,因此,王室军事实力一旦削弱,就必然形成诸侯割据局面,危及统一和安定。
2.对宗法制的认识
宗法就是宗族之法或宗庙之法。处理同一宗族内部成员之间的亲疏、等级和世袭继承权力的制度就是宗法制。第一,血缘纽带与政治关系相结合,家族等级关 系与政治隶属关系合一。第二。与分封制相辅相成,宗法制可以解决诸侯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第三,嫡长子继承制是核心,严格嫡庶长幼之分, 亲疏之别。第四;大宗与小宗具有相对性。第五,族权与王权统一,家与国同构,周天子确立天下共主的至尊地位。第六,只适用于姬姓,但通过婚姻关系和“赐 姓、胙土(授土)和命氏”又将异性诸侯纳入其中。第七,事实上形成一种凝固的、僵化的、具有稳定隶属关系的多层次宝塔式等级秩序。
3、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的政治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夏商周三代),是在原始社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就是血缘关系。这种社会结构在国家诞生以后被较为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因此,夏商周三代是一种部族国家,其政治制度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形成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体系。
4、郡县制与分封制的不同
其一,分封制是与宗法制相联系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郡县制是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的,是按地域划分的。
其二,分封的诸侯王位世袭,并拥有封地;郡县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调迁,官位概不世袭,官吏只有俸禄没有封地。
其三,诸侯国拥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郡县制的全面推行,削弱了地方的独立性,对中央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都起了重大作用。
5.如何理解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内容?
该制度是秦朝在总结前代政治制度的利弊得失的基础上创建的,因此它既有继承,又有创新。①皂帝制度。这是秦的独创,是整个制度的核心,具体表现为皇 权的至高无上性、绝对性、独断性和不可分割性。②三公九卿制。这是中央行政制度,其特点是分工负责、互不相属、互相牵制,均对皇帝负责,由皇帝任免。③郡 县制。这是地方行政制度,既是对西周宗法分封制的否定,又是对战国时郡县制的继承、发展和完善,郡、具集中体现了地方政治、经济、军事、司法等权力,直属 中央,其长官均由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保证了中央集权的实现。④官吏的选拔考察制度。这实际』二是选官和监察制度,从而保证了皇帝的旨意能畅通无阻。⑤秦律 制度。这是推行皇权专制和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的工具,皇权不受法律限制,且皇帝的谕旨本身就是“金科玉律”,法律仅是皇帝的意志而已。
6、中央集权制度的作用和影响
(1).积极作用和影响
(1)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建立,秦朝国力日益增强。为安定边境,维护国家统一,秦始皇北击匈奴,南平百越,疆域不断扩大。形成中国历史上第—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中国成为当时的世界大国。
(2)秦统—后,秦始皇颁布通行全国的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车轨;统一文字;修建由都城咸阳通达各地的驰道;开通联系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的灵 渠;修筑抵御匈奴的长城以及进行大规模移民等。这些措施有利于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巩固国家统一,以及形成以华夏族为主体的中华民 族,都起了重要作用。
(3)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权专制统治的政治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
(2).消极作用和影响
消极方面:皇帝权威的加强,大大加强了统治人民的力量,使人民处境日趋恶劣。
秦始皇大兴土木,增加徭役、赋税,超过了当时社会经济所能担负的程度,典型的工程是骊山陵墓和阿房宫。除此以外刑法严酷。严酷的刑法使阶级矛盾激化,大规模的农民战争爆发,秦短暂而亡。
7、中朝和外朝制
(1)中朝:皇帝任用身边从事侍从、秘书等工作的人为尚书令、侍中等,让他们参与军国大事,形成决策机构。
(2)外朝:以丞相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的机构,是执行机构。
①目的:削弱相权,加强皇权。
②改革过程:西汉武帝开始改革,初步形成中、外朝制,东汉光武帝进一步重用中朝,扩大尚书台的权力,形成尚书台制。
③影响:尚书台的官员权力大,但官职不高,有利于皇帝控制,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但同时为后来外戚和宦官专权创造了条件。
8、三省六部制是怎样完善中央集权体制的?
三省六部制在形式上确立三省为中央最高权力机构,分工合作,掌管朝政。中书省掌制令决策;门下省审核政令;尚书省掌行政,下辖六部处理日常军事政 务,凡军国大事,必由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复奏。然后始付尚书省颁下执行。凡中央、地方各部门呈上奏章,重要的也必须通过尚书省交门下省审定,转中书省 呈请皇帝批阅。门下省有“封驳”权,对不可行的政令和认为不妥的奏章,都可驳回修改。中书、门下两省地位十分重要。这种完整严密的封建官僚体系,有利于提 高行政效率,减少决策失误,防止个人权力过分膨胀,加强了中央统治力量。三省的分工,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制的确 立和完备,使封建中央集权制度更加完善,此后,历朝基本沿袭。但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恶性发展或朝政腐败,权力失去制约与平衡,三省六部制也就丧失了维护 封建统治的积极作用。
9.从汉至元地方政治制度的特点和弊端
特点:(1)中央严格控制地方行政,地方不存在独立的行政体系。
(2)地方服从中央,中央服从皇帝。
(3)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管理。
(4)地方权力分散。
(5)中央控制地方官的任免、监督、考核。
弊端:(1)地方官对中央和君主绝对依赖,难免人浮于事,影响地方工作效率。(2)地方缺乏自主权,难以实施有效管理。
10、明朝的内阁制与西方的内阁制度的差异
内阁作为政府机构始于英国,是由英国国王的最高咨询机关——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的。以后为许多国家采用。内阁制的内阁是以议会为基础产生的, 内阁首相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首相(或总理)是内阁政府首脑。国家元首对内对 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并无实际行政权力,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全权负责。
由此可见明朝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而西方内阁是权力民主的象征,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力,并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
11、君主专制的影响
(1)积极作用: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为康乾盛世的出现提供政治保障。
(2)消极作用:皇权的极度膨胀,又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使中国社会的发展步伐,开始大大落后于西方国家。主要表现在:
①清朝皇帝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行 政长官和最高司法者,不受任何约束和监督。这种绝对君主专制,使皇帝的决策具有个人独断和随意性的特点,难免出现失误。
②绝对君主专制,又使大小官吏只能唯上是从,助长了官场的因循守旧之风。
③容易造成官僚机构的膨胀,从而导致官僚主义、贪污腐化之风盛行。
12、17、18世纪的中国与西方的比较
17、18世纪的中国在政治上空前强化君主专制,在经济上重农抑商,在外交上闭关锁国,影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正常发展;文化上文字狱,禁锢了文化。
17、18世纪的欧洲在政治上加强君主专制来反对罗马教廷的控制,却实行君主开明专制;在经济上实行重商主义;在外交上鼓励对外扩张,促进了资本主义在欧洲的发展;文化上,启蒙思想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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