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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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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精神,结合教学工作需要,泉州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9人,详见《2020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二)》(附件1)。

(一)基本条件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4.020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教师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最迟须于2020年10月10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最迟须于2020年10月10日前提供。

1.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尚未签约的2020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1)中学(含中职学校)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4年 10月10日以后出生),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2)本科及以上学历;(3)从事5年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断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离校未就业的2018年、2019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2020届毕业生”岗位。

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加负责老师微信13030894680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学校 报名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 泉州第一中学 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8日 黄老师 0595-22787683 qzyzbgs@126.com
2 泉州市培元中学 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8日 蔡老师 0595-22392758 Caijl2001@163.com
3 泉州市实验小学 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8日 何老师 0595-28987091 595362457@qq.com
4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8日 陈老师 0595-22939525 0595-22816998 610042599@qq.com
5 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8日 吴老师 0595-22683903 45456626@qq.com

(二)报名确认所需材料(网络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可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

4.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6.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加负责老师微信66746005

(三)报考资格审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市教育局商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招聘学校(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考对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形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用人学校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在各学校网站公布,入围人员成绩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一)体检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二)考察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

其中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若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以及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2393。

附件下载1-5:

2.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4.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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