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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丹东市教育局直属重点高中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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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辽宁大学及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等国家重点高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3、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4、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资格证专业需相符);

5、2019年度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地理学科教师可放宽至2019年度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6、2019年度毕业的国家公费师范生须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加负责老师微信18602449140

二、招聘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丹东市教育局直属重点高中公开招聘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可通过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 ( http://www.dsjyw.net/)查询。应聘者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程序

招聘报名采取应聘者个人自愿与所在院校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加负责老师微信18602449140

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13:00至12月1日18:00。

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和招聘学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应聘者必须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 ( http://www.dsjyw.net/),自行下载并填写《××学校自荐表》(以下简称《自荐表》)(见附件1),发送到所报单位指定的邮箱。没有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者,现场不予受理资格审核。

(3)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填报的《自荐表》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向审核合格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参加资格初审所需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打印的《××学校自荐表》 (须本人诚信承诺签名及院校盖章);

3、在校各学科成绩单及排名(研究生还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本人所在院校证明2019年8月可按期毕业的推荐信(院校盖章);

5、附件2所要求的专业资格等级证书;

6、反映本人学识水平、能力的获奖证书;

7、以上各类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视为具有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面试考核的方法。

1、综合素质考核:

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方式为发表演说并自我推荐(时间为2分钟)。

2.试讲与答辩:

综合素质考核合格者采取随机抽签的形式进行试讲;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的必修教材;试讲时间为15分钟。答辩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学科基本知识。

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核成绩高于合格分数线的,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招聘学校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签订协议

经面试考核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综合确定拟聘用人选,签定拟聘用意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复审

1、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邮寄个人档案至丹东市教育局。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参加体检。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复审、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将拟聘用人选,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后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公开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含试用期1年)。

六、要求

1、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须按公告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招聘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有工作单位的在校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5、在校期间受过严重处分及不能按期(2019年8月)毕业的在校生均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七、招聘地点及报名邮箱地址

招聘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丹东市第一中学网站网址:www.ddyz.net邮箱:ddyzjwc@126.com

丹东市第二中学网站网址:www.erzhong.net邮箱: ddezjiaowuchu@126.com

丹东市第四中学网站网址:www.lnddsz.com.cn邮箱:ddszzp2014@163.com

咨询电话

丹东市教育局人事处 0415-2526100、 2393290

丹东市第一中学 0415-2305091、2027457、13700180906

丹东市第二中学 0415-2305481、2394828、13304150335

丹东市第四中学 0415-3778902、3772119、13841525916

附件:丹东市教育局直属重点高中到重点高校公开招聘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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